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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近日問醫生和社會局關於身心障礙手冊重新鑑定之事,讓有需要者參考。
蓉之前已拿到終身效期的視障手冊,後來多了頑固癲癇障礙類別,效期是兩年。
目前因為蓉即將入國中特教班,大家都說一定要拿個智障手冊,
所以最近去做了智能測驗,結果也出來了,醫生說可以開智障手冊。
於是,目前蓉需重新鑑定的身心障礙手冊包括三種障礙別,視障、智障和頑固癲癇。
加上蓉的癲癇這兩年都在北部醫院就醫
因此之前我一直以為我得分別掛台中台北兩家醫院找三個科的醫生,幫蓉做手冊重新鑑定的工作。
結果我今天問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和台北榮總的醫生,
得出來的結果是:視障因為之前拿的是永久的,所以民國109年七月前都不需重新鑑定;
頑固癲癇由蓉目前固定看診的台北榮總神經內科醫生重新鑑定;
智障部分,台北榮總的神內醫生說只要把蓉已在台中完成的智能測驗結果拷貝一份,
並請台中的醫生開診斷證明,然後拿到台北榮總即可,
意即台北的醫生可以幫蓉在身心障礙鑑定書上一起寫頑固癲癇和智能障礙的部分,
寫好後,台北榮總會將鑑定書寄到台中的社會局。
至於評估部分,也是在台北榮總做,送鑑定書給醫生寫的當天可以一併做「身心障礙功能量表」評估,不需事前預約評估時間。
釐清重新鑑定的程序後,總算讓我覺的心頭的一塊石頭落了地
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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