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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日期:2005.11.30(三歲)


在公園或遊樂園,幾乎絕少看到媽媽帶著讓人一瞧就知道是身心障礙的孩子出來玩(例如腦性麻痺、唐寶寶、視障)。蓉在一歲十個月之前,我似乎也未曾帶他到這些擠滿了孩子的場所,那時如果帶他出去一定會特別選人煙稀少的地方。一方面因為那時的蓉各方面的能力都還很差(如視力、身體的活動能力等),不太適合帶去人擠人的地方,另一方面當然是我這個當媽的自己怕別人異樣的眼光。


曾經在做療育的醫院裡問過好幾位媽媽有否帶孩子出去社區的公園玩過(他們的孩子都已滿兩、三歲了,卻仍缺乏放手走路的能力),媽媽們都答說很少或幾乎沒有,因為之前曾有不快的經驗,再也不想承受他人的眼光和耳語,所以就…(可以說是犧牲孩子的權益嗎?)。


我也是那種不由得會去在乎人家眼光,心態不夠健康的媽媽。尤其之前蓉眼睛都會遮眼罩加戴眼鏡,加上他走路搖來晃去,那時幾乎每次帶他出去,都會遇到一、兩位好奇的婆,對著蓉指指點點,眼睛還大剌剌地直盯著蓉瞧。遇到那種情況,我都是能閃即閃,因為我知道他們很有可能下一步就會過來好心的問說:「這孩子怎麼了?」我真的不想對他們說什麼,一個字都不想說。


現在因為我們選擇聽中醫師的話,不再讓蓉貼眼罩及戴眼鏡,蓉外表的「不一樣」少了,當我們外出時,外界的異樣眼光頓時少多了。現在就只剩一、兩位好事的鄰居的關切眼光,對這些鄰居,我同樣選擇鴕鳥態度,只要他們在中庭嗑瓜子聊天時,我就盡量不去和他們打照面,因為我知道他們動不動就要拿蓉做文章(因為蓉多少看來怪怪的,例如眼睛、說話咬字不清、走路的樣子、流口水、活動力不佳,我看我們那些好事鄰居都看在眼裡)。我當然知道自己這樣的應對處理態度是不恰當的,但我真的做不到其他那些正確合宜的方式,現在的我就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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